学系

社会医学与医事法学系——医亊法学教研室

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学教研室】 【医亊法学教研室

    医事法学是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前沿交叉学科。2002年吉林大学凭借合校后医学与人文学科相结合的优势,依托原吉林大学法学院、原白求恩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办学历史在全国首批开办医学、法学六年制双学位专业,命名为医事法学专业。本专业生源来自全国各地,以高分数录取,其学制设置、专业条件、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都列居全国前列,经过五年试行于2007年率先改六年制为七年制即本硕连读医事法学专业。医事法学专业设有完备的实习基地并聘有经验丰富的实践教学教师,医事法学专业还拥有一支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高水平兼职教授队伍。为培养高精尖的复合型医事法学人才奠定了基础。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现拥有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医事法学方向硕士点、博士点,此外法学院还拥有六个博士点、十一个硕士点,为医事法学学生营造了良好育人环境。近两年,本专业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上都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吉林大学医事法学专业首批毕业生已于2008年7月走向社会,为我国医学、法学事业增添了急需的有生力量。目前,医事法学教研室正与吉林大学法学院联合申办“医事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点。

    医事法学专业教师每年承担多项国家、省、市和横向课题,每年多次举办科研学术活动、名家讲座、教授讲座,海外名家讲座等学术讲座。在加强教师科研力量的同时,鼓励本专业学生参与教师科研,使学生能够成为科研型人才。
    医事法学专业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以下能力的医法复合型人才:1、法律(尤其是医事法律)服务;2、医疗机构管理;3、医疗保险事务;4、医药卫生管理,卫生执法与监督;5、法学(尤其是医事法律)的教学与科研。本专业毕业去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保险事(企)业单位和公共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督机构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和其它法律中介机构;医药生产、销售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部门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教研室老师承担吉林省卫生厅监督处开展的“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情况评价研究报告”工作,作为主要承担者分别参与了全国评价报告(吉林省部分地区)和吉林省全省评价报告的调研、培训、撰写。承担多个教学基地法律咨询、专业培训任务。

 现任教研室主任:杨淑娟 教授(2005年至今)

杨淑娟

于娟

 

马国强

    

赫名飞

万兵华 

 

      

 

 

   

承担教学任务
(1)本科
教研室主要承担预防医学专业本科课程2门:《卫生法学》、《卫生监督学》;承担医事法学专业本科课程6门:《卫生法学基础》、《卫生监督学概论》、《药事法学》、《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与医疗事故防范法律制度》、《现代医学与卫生立法》;承担卫生检验专业课程1门:《卫生法规》;承担护理学院护理本科选修课1门:《护理与法》。
(2)研究生
承担卫生管理学硕士(MPH)课程1门:《卫生法学》;承担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6门。
(3)成人教育
承担预防专业成人本科、专科课程及社会培训相关课程。

 
(1)主要研究方向有:
1、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构建
2、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3、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纠纷防御法律制度研究
4、医政监督法律问题研究
(2)科研承担项目
自教研室成立以来,教研室教师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课题、长春市科技局、卫生厅软科学科研项目多项,还承担或参加了学校、学院科研基金和教改项目多项,《模拟教学法在卫生法学教学中的应用与评价》获吉林大学教学成果三等奖。
 
医事法学教研室承担的主要项目有:
 石东风教授
1、提高公共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的对策研究(2004100)
2、长春市不同人群老年人生命质量研究(2004107)
3、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因素研究
4、卫生法学基本问题研究(2008Bfx09)
5、医疗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008Bfx109)
6、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及管理体制比较研究(70340013)
7、卫生依法监督机制研究(2008R004)
8、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YF08—Z01)
9、长春市公共卫生管理及应急反映体系研究(长科合字第03-026R21)
10、公共卫生中的行政执法 (12—07003)
杨淑娟教授
1、《农村妇女不孕症成因调查》
2、2005年《省、地、县三级卫生监督稽查试点工作》
3、《长春市老年居民生存质量的多维评价及福利政策研究》
4、长春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研究
5、卫生行政集中审批体系、监督体系多维评价
6、卫生监督执法中自由裁量
7、权应用的研究
8、金属硫蛋白预防糖尿病
9、并发症制剂研制
10、银杏叶提取物联合干细胞治疗糖尿病研究
11、银杏叶拮抗高糖损伤作用研究
其他主要项目:
1、卫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材体系的构建、实践研究      
2、医学法学新专业培养模式的研究        
3、吉林省卫生监督稽查体制完善研究
4、模拟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与评价
5、医学法学新专业及培养模式的探讨
(3)科研成果
近年来,教研室教师共主编或参编教材或论著多部:
《卫生法学新编》(石东风参编,吉林科技出版社1999年)
《中国卫生法学》(石东风参编,协和医大出版社2001年)
《卫生法学》(石东风参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
《卫生管理学》(杨淑娟、石东风参编,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
《卫生法学》(石东风参编,高教出版社2004年)
《公共卫生管理干部法律务实》(石东风参编,协和医大出版社2004年)
《社区卫生服务法律务实》(石东风参编,协和医大出版社2004年)
《医疗机构管理干部法律务实》(石东风参编,协和医大出版社2004年)
《卫生法学》(石东风副主编,协和医大出版社2004年)
《妇幼卫生管理学》(杨淑娟,人民卫生出版社)
《管理学基础》(杨淑娟副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
《中国卫生监督管理学》(杨淑娟、赫名飞参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
《中国卫生法学》(杨淑娟、赫名飞参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
其中“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1部;“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1部;全国高等学校医学规划教材1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获国家司法部二等奖教材1部。
本教研室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高质量论文40余篇。
 
教研室代表性论文:
石东风教授:
1、《关于卫生法学理论问题的思考》,第二作者《吉林预防医学》2002年3月
2、《安乐死及医助死亡的有关情况》,第二作者《吉林预防医学》   2002年6月
3、《构建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框架的探讨》,第一作者《中国公共卫生》2004年1月
4、《疾病预防控制的法律进步》,第一作者《中国公共卫生》            2005年1月
5、《发挥我市中医药产业优势,加快进入WTO国际医药市场步伐》 2003年7月
6、《传染病防治法的创新意义》,第一作者 《中国公共卫生》2005年121卷10期     
7、《地方卫生立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评析》(被卫生部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评为优秀论文奖),第一作者《医学与哲学》2007年28卷9期     
8、《地方卫生立法存在问题刍议》,第一作者《中国卫生法制》2007年总90卷 5期 
9、《我国卫生法学理论研究存在问题探讨》,第一作者《中国公共卫生 》2008年3期     
10、《当代中国的卫生法学理论与实践》,第一作者《医学与法学》2007年2卷4期
11、《论我国卫生法律体系》、《谈我国卫生法教学》两篇论文,第一作者 收录清华大学“卫生法体系与教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8年4月18日
杨淑娟教授:
1、《医疗防御措施---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中国医院管理学》2006年1期
2、《贫困地区实行门诊统筹的实践与探索》,《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7年8期
4、《银杏叶提取物对EVC304细胞正常功能的保护作用研究》,《中国老年学杂志》2009念2月第29卷第3期
5、《银杏叶提取物对高糖环境下ECV304细胞的保护作用》,《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2009年1月第35卷第1期
6、《银杏叶提取物对糖尿病大鼠血清学指标的影响》,《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 》2009年2月第22卷第2期
 
 
 
    教研室设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卫生法学方向,并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可供进一步深造。教研室有两位硕士生导师2人:杨淑娟、石东风。培养统招硕士研究生十余人,MPH研究生二十余人。
    医事法学教研室密切关注世界范围内的研究动向并不断加强学术交流以利发展。教研室教师多次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会。2002年至今,教研室还与清华大学、滨州医学院、广州医学院等多所院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这些学术交流扩大了本专业在全国的影响。2008年,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于北京召开的第十七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石东风教授作题为“论当代中国卫生法律体系”的主场演讲。本专业学生亦在青年论坛宣读论文并编撰论文集《春芽集》,赢得了广泛赞誉。
 为提高医事法学专业的教学质量,促进本科生、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教研室全体教师进行了多项教学改革:
1、针对不同时期的热点知识,开设专题讲座,曾开设过《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SARS防治和应急机制建立》、《AIDS流行趋势》、《食品安全》等专题讲座。
2、教学方法改革,利用多媒体教学,拓开教学方式,活跃教风和学风氛围。
(1)   采用模拟教学法:模拟法庭、模拟听证程序
(2)   开展课堂案例讨论课:由教师主持和学生主持两种
(3)   和政府卫生监督部门合作,创办现场模拟教学方法
3、设立“第二校园”,与滨州医学院等院校建立学生交流项目,使学生能在不同学术环境中更好地成长。
4、社会实践活动和教学基地建设
医事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使学生对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直观感性的认识。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对于保障教学实践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对口单位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级卫生行政机构、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学校现在已经建立了多个教学实践基地,如吉林省卫生监督所、长春市卫生监督所、吉林省人民法院和长春市人民法院、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大学白求恩附属医院等,还多次从教学基地聘请兼职教师,给学生授课,同时与教学基地开展了多项横向课题联合。并且教学实践基地自2008年开始扩展到北京、上海等地。
此外,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医事法学教研室还组织学生进行了多次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了学生的实践和科研能力。
(1)选派医事法学专业本科生到吉林省政务大厅调研,参与科研项目研究;
(2)带领学生进入社区,对长春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
(3)带领学生到吉林省各地市、县的卫生监督所进行调研,获得吉林省卫生监督员现状的第一手材料。
医事法学部分兼职教授、兼职教师名单:
刘劲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高玉堂长春市产院院长
张晓杰长春市儿童医院   院长
殷观伟吉林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王立群吉林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李涌涛中正司法鉴定所   主任
龚利昌常春司法鉴定所   主任
赵守明公正司法鉴定所   主任
孙启富正达司法鉴定所   鉴定员
张 雷正达司法鉴定所   主任
张维民吉林省前卫医院   院长
陈永祥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副主任
汪丽清滨州医学院烟台分校 医事法学教研室主任
朱光伟长春衡丰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闫 闯吉林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姜 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吕 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宫 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王任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处长
朴永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石 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宋宪生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 主任
袁恩泽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德武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 律师
曹 丽 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志华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 主任
董志强 吉林志强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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