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与人身安全,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实验室实行安全检查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实验人员对所分管的实验室、办公室及附属场所安全负责。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

    1.防盗情况。包括门、窗安全措施和及时关闭情况。电子监控设备使用情况。

    2.消防情况。包括消防器材配备与完好情况,遇火险时及时报警与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自救知识掌握情况。不使用实验室时电源总开关关闭情况。

    3.防人身伤害情况。包括电源插座、强电线路安全情况。防仪器设备意外伤害情况。

    4.遇险逃生情况。包括实验室内人员迅速撤离时无桌椅、电线等扯绊,实验室正常使用时间大门严禁锁闭以及疏散通道通畅情况。

    5.安全教育情况。包括教育首次使用各实验室师生注意安全,服从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定,防止事故隐患等情况。

    6.安全记录情况。所在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7.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应落实、应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方式方法

    1.自查。实验技术人员必须每日时常察看实验室安全情况,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安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常规检查。学院综合办公室每月检查一遍所有实验室安全情况,并在专门的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作记录。

    3.节假日前检查。每逢法定假日,学院综合办公室和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假日实验室安全。每学期放假前要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封闭各实验室,以确保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四、实验室安全检查纪律要求

    严肃检查纪律。实验室安全必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快捷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并向有关方面报告,对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处理。发现丢失、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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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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