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学督导组工作管理办法

教学督导组工作管理办法

为促进学院的教学和学风建设,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学质量,形成长效稳定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对教学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并及时、客观地向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反应教与学双方反馈教学现状、教学质量等信息,挖掘教学亮点,发现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做到“督”要有权威,“导”要有高度,特制定本《教学督导组工作管理办法》。

一、教学督导组的组成和任务

教学督导组是在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做好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常设机构。教学督导组设主任1名,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兼任,设秘书1人,教学督导组成员为5人左右,教学办公室人员行使秘书职责。

督导组立足本科教学,围绕着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条件及教学环境,加强教学管理开展工作。

二、教学督导员的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群众威望。

2.熟悉教学管理,了解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3.为人正直,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办事公道。

三、教学督导员的聘任方法

由各学系推荐,教学办公室汇总,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初审,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并聘任。教学督导员任期二年,期满可续聘,对不能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

四、教学督导员的职责

1.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第一线动态,反映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为学院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等提供建议。

2.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开展听课活动,听课范围包括理论及实验教学,就所听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效果进行评价,指出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认真填写《课堂教学听课表》。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

3.及时向学院推荐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以便学院组织观摩教学。

4.指导、帮助青年教师熟悉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5.了解学生的上课出席率、听课情况,了解教和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

6.参与学院各类教学检查、评估和竞赛活动,反馈教学工作信息。

7.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教务办公室提出改进意见。

五、工作任务

1.每学期在全院范围内听课,原则上覆盖全部学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参与每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任务由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

3.考试检查工作。学院各门课程考试阶段的巡视考场。

4.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不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和职能部门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

5.每学期初提出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向教学办公室提交《课堂教学听课表》、工作总结和建议。

六、权益保障

1.督导组成员工作量通过学时计,每学期计100标准学时。

2.各教研室及全体师生对督导组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及时准确地为督导组提供所需材料。

七、本规定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我们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科生招生电话:0431-85619431

研究生招生电话:0431-85619445

邮编:13002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163号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版权所有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