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教学工作的主旋律,确保本科教学在学校教学中的基础地位,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素质和教学水平,依据《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组织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17号),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度化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活动,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是一项全面展示青年教师职业素养、教育理论水平、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水平、教学艺术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活动。
2.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申报。教研室按照学院的总体要求,根据本教研室的实际情况推荐参赛人员。
3.学院根据教研室推荐的人选,组织进行学院竞赛,每个教研室推荐参加学院青年教师大赛的名额,按该教研室青年教师的人数占全院青年教师总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4.在教研室推荐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竞赛程序进行评选。
二、申报教师条件
1.我院在岗并获得教师资格的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作,注重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职业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各种行政处分并无任何形式的教学事故。
3. 截止当年4月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三、竞赛主要内容和程序
1.竞赛包括课堂示教和教案两部分。
2.由教师自己挑选所承担课程的一个单元内容进行示教,时长为15分钟。
为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教师在课堂示教过程中,在规范书写板书的同时,要恰当、合理地使用多媒体课件或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但不能完全替代板书或讲稿。
4.参赛教师必须撰写并提供教案,体现教学设计思想、教学组织过程和教学方法运用。
5.由学院组织专家和学生按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课堂评价,综合专家和学生评价结果进行打分。专家评分占60%,学生评分占20%,教案占20%。
四、竞赛安排
竞赛每两年举行一次。
五、奖励政策
学院对获奖的青年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纪念奖可根据当年参赛情况待定。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公共卫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领导小组,教学办公室参与竞赛组织活动。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