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所属的一切物资归学校所有,管理者与使用者必须精心爱护,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无论资金来源如何,教学、科研所需物资,必须在实验室建立账、卡,账、卡、物应相符。
三、实验室物资原则上不外借,不准带出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及时交还,损坏按价赔偿。
四、无论何人在实验室使用设备、低值品和易耗品,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按受指导,并做好使用记录。
五、管理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凡因玩忽职守,指导不利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者,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六、对利用率低的仪器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校内进行调剂处理,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处理。
持清洁。
七、各实验室设施摆放整齐,用后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八、严格执行安全保卫有关规定,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