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8-30 10:25  点击:

 

 

    为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1307号)的相关要求和学院推免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领导

1.工作小组:

组 长:刘雅文

副组长:寇长贵  金顺子 

成 员:刘金超  于洗河  叶   杨淑娟  曹锦丹   

2.监督小组:

组 长:赵国利

成 员:于    申延男  陶育纯  杜海英  刘楚楚(学习部长)

三、推荐形式

选拔推荐方式包括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以常规推荐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一)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是选拔推荐的主要方式。

(二)“直博生”推荐是指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推荐方式。“直博生”的推荐选拔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学院按照学校制定办法执行。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单独下达,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选拔办法,学院参照组织实施。

(四)“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针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名额政策补偿的推荐方式。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直接指定推荐学生的专业方向和接收学校,学院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

四、推荐要求

 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

()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推免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包含学院《培养方案》要求的前四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成绩构成,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 及以上;“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 及以上。

2.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推免生成绩排名

1.推免生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学业成绩是指截止至第四学年结束,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综合排名,军事教育不计入综合排名。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等,具体加分按照公共卫生学院素质类加分细则(附后)进行认定审核。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2. 学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含专业方向)的综合排名。常规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含专业方向)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常规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3.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学院不再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不能递补入围。

五、推荐程序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含专业方向)参与推免综合排名的限选课程。教学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学院全体学生学业成绩。教学办公室和各相关职能科室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组成专家审核小组,按照公共卫生学院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及素质类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按照最终的推免成绩计算综合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学院教学办公室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组织学生申报,按照150%的比例,确定申报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附:公共卫生学院素质类加分细则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1820

 

联系我们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科生招生电话:0431-85619431

研究生招生电话:0431-85619445

邮编:13002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163号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版权所有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