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根据校研院字[2010]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201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
组长:于雅琴 李 娟
成员:刘 娅 于洗河 刘晓冬 叶 琳 王 伟
秘书:周英杰
办事机构:教科研办公室
2. 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李 娟 于洗河
组员:刘 欣 周英杰 杨保华
3. 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略)
二. 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如下材料:
1. 2010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3. 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 硕士学位毕业论文一本。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照片不符者。
4.未达到与《吉林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条件者。
三. 复试方式和内容
1. 成绩计算:最后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 复试成绩(250分)= 综合面试(100分)+专业课测试(100分)+外语测试(50分)
注: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3. 综合面试、专业课测试:由各个复试小组主持进行。专业课测试包括对本专业的知识、操作技能、本学科的最新动态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思维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复试后,每个评委为考生评出分数,最后计算平均值。
4. 外语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分英语组和小语种组进行,形式包括听力30分、口语20分。复试后,每个评委为考生评出分数,最后计算平均值。
四. 复试录取其它要求
按照校研院字[2010]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内容执行。
五. 时间安排
4月28日-30日:召开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传达学校文件并布置复试方案。
5月 4日- 8日: 制定学院复试要求及复试细则,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5月 9日:上报学院复试办法和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5月10日:上午考生体检;下午考生资格审查交复试报名费(每人100元)。
5月11日:上午综合面试;下午外语听力、口语。
5月16日:上报学院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