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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管理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使用

  从2014年3月起,党委组织部对下发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分类编号。未进行编号的不得使用。

二、以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核对清理

  各单位须将以往下发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包括转出介绍信存根、转入介绍信、作废介绍信、空白介绍信等,以下同)统一交回核对数目。对上交数目与下发数目不一致的情况,各单位须出具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党委组织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上交

  每年年底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完成后,各单位统一上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上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情况呈报表》(见附件1),核对使用情况。其中:

   (一)对转出的介绍信,须上交介绍信存根(第一联);

  (二)对转入的介绍信,须将原单位介绍信(第二联)与学校打印的介绍信第一联粘贴上交;

  (三)对已转出的介绍信,须要补开介绍信的,本人需填写、上交《吉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其中: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以下同),须将过期介绍信作废一并上交;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须由应接收单位出具未接收介绍信证明,与作废的介绍信存根粘贴在一起,一并上交;

   3.改派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须将新派遣证复印件、原介绍信作废一并上交。

      其他情况须补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不再办理,均上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处理。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领取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务秘书本人到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取,上一年度未结清的单位不予发放下一年度介绍信。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务必要高度重视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具体负责的同志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要坚持“五不准”原则,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若干决定》,做好有关工作。

  (三)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避免工作失误。

  (四)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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