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2023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人才的个性化发展,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转专业需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266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21号)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22264号)的有关精神,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学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现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组织,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要求,为学生提供预防医学和放射医学两个专业的专业选择机会。

二、组织领导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刘雅文

员:寇长贵 刘金超 叶琳 金顺子 杨湘山 曹锦丹 张秀敏 齐燕飞

书:李鹏

(二) 转专业监督小组

长:赵国利

员:于亮 申延男 陶育纯 曲超 王志成 霍颖超(学生)

三、接收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 接收计划

共计接收36人,其中预防医学24人,放射医学12人。预防医学预计接收24人(其中202218人、20216人);放射医学专业预计接收12人(其中20229人、20213人)。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22264号)有关要求的学生均可申报,在此基础上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体检要求: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可申报;

2.限高考为理工类(对于不区分文理科的相关省市学生,放射医学专业需要选考物理,预防医学专业物理、化学、生物任选其一);

3.转专业前所修读全部必修课及限选课课程考核成绩均须合格;

4.限英语,且校内外语等级考试需要B类及以上;

5.2022级参加转专业的学生无需要降级;2021级参加转专业的同学除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放射医学、预防医学)外,其他专业需要降级学习;

6.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成绩构成

学院不单独组织笔试考试。考核成绩包括在学期间(2022级为第1学期,2021级为第1-3学期)学业成绩及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学业成绩为学生在学期间学分平均绩点成绩(GPA)的百分比标准分,即GPA*100/4.0,此成绩不包括公共选修课、体育及军事训练成绩。

(二)录取

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学业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进入面试的学生为接收计划的200%(预防医学专业:202236人,202112人;放射医学专业:202218人,20216人;);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接收计划的200%,原则上全部进入面试;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工作组对拟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学业成绩标准分有序面试,根据学生表现采取现场评分结合心理测评的方式对面试成绩进行评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按照接收计划和最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和“递补”人选。按照学校要求,确定招收计划的100%为“拟录取”(预防医学专业共24人,其中202218人、20216人;放射医学专业12人,其中20229人、20213人)、确定不低于30%(预防医学专业共8人,其中20226人、20212人;放射医学专业4人,其中20223人、20211人)为“递补”(总成绩自高至低排序),其余为“拟不录取”。

2.志愿优先:一志愿学生,学业成绩100%计入,二志愿学生学业成绩85%计入,三志愿学生学业成绩70%计入;

3.与预防医学和放射医学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奖或学术成果:学生竞赛获奖给予加分,加分幅度为1~3分,具体为:A3分,B2分,C1分,竞赛类型参考《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校发202295号);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给予加分,加分幅度为0.5~3分,具体:中科院一区SCI论文加3分,中科院二区SCI论文加2分,中科院三区SCI论文加1分,中科院四区SCI论文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加0.5分,均限为第一作者;同分者享受优先录取资格。

五、其他

1.日程安排: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日程安排进行,详情见学校的相关通知。

2.其他本细则未说明事宜,按照学校文件及要求执行,具体方式方法由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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