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是在本科教育阶段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切实做好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规范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根据《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吉林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预防医学专业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毕业论文教学目的和要求

目的: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预防医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训练,培养其提出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进取的科学精神。

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组织管理及职责

学系是毕业论文工作管理的基本单位。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和教学秘书协助下,组织实施本学系预防医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学系组织,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各阶段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进程,检查毕业论文质量。学系负责人负责毕业论文的审定工作。

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要求,制定毕业论文教学、评分标准,规定学生能够进入毕业论文环节的学分要求。

(一)学系组织落实毕业论文任务,包括选聘指导教师,组织拟题、审题、选题、开题、答辩、成绩评定、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每学年毕业论文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等具体工作,并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确定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时间、地点、方式等。每年秋季学期9月组织拟题、审题、确定选题;10月完成任务书上传,向学生下达《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教师对照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技术指标,对毕业论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11月完成开题报告,次年3月完成中期检查,5月中旬提交论文初稿,5月下旬完成论文学术不端检测,6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三)指导教师由具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和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按照本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和教学标准要求,落实教学内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课题,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2. 指导、审查学生拟定毕业论文的进度、工作内容与方法;定期答疑、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准备。

3. 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及时纠正学术不端行为。

4. 在毕业论文完成后,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撰写评语,提出初步意见。

三、教学过程管理

(一)毕业论文选题

1.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具有适当的深度、难度和工作量。

2. 多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项目,题目名称要有区别,学生不仅需要完成协作部分内容,还要完成自己的独立部分工作。

3. 采用师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选题。题目数量原则上应大于应做毕业论文学生的人数(1.2倍以上为宜)。每个题目都必须先提供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和规范等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

4. 赴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课题应为学院下达题目或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校外实习单位题目。

5. 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认为论文选题必须调整的,在重新确定论文方向和题目后,须由学生填写《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调整申请表》,经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批后进行重新选题。

6.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线上管理模式,论文题目须在学院备案后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二)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课题任务后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三)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每位教师指导同一届学生人数不超5。指导教师由选题环节双向选择确定,经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换。

(四)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时,应聘请有实际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行业专业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同时选派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负责协同指导、掌握进度、监控质量等工作。

(五)学系组织进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对照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技术指标,对毕业论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六)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审定通过后,于有效时间内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采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毕业论文检测由学生自行操作,每名学生有2次查重机会,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方可参加答辩及成绩评定,原则上2次查重均不合格的毕业论文不能参加答辩及成绩评定。

(七)学术不端检测的合格标准为论文复制比小于等于20%

(八)指导教师审核:应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任务完成情况、撰写规范程度给予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毕业论文管理系统通过学生答辩资格申请,学生方能参加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的答辩资格,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审查。

(九)赴校外进行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回学校答辩。校内指导教师依据掌握情况和校外指导教师综合评价撰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语。

四、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设置答辩时间及分组情况。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完成毕业论文环节的最后一周内(6月上旬)。

(二)答辩委员会由5-7名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任组长。

(三)答辩程序和要求:学生简要报告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论文内容包括:

1. 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

2. 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

3. 论文的技术方法及主要工作;

4. 论文的基本结论和价值;

5. 主要参考文献。

(四)答辩过程须指定专人做好过程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可进行线上答辩。对于线上答辩,同时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实现整个答辩过程可回溯、可复查,以确保线上答辩质量。答辩结束后将线上答辩音频、视频资料的压缩包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留存备查,非线上答辩不作录音录像要求。

(五)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情况的汇报、审查意见和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并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录入成绩。评分标准由学院根据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和专业特点制定。

(六)毕业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定。90-100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1. 设计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 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

3. 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无法回答;

4. 工作量严重不足。

毕业论文阶段工作结束,学校将对所有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一次“学术不端检测”,同时也将抽调部分应届本科毕业论文开展校外盲评(审)工作,并公布审核结果。对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不通过,由学院进行调查核实,对已查实的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优秀论文评选

在全面答辩结束后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从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中按毕业生人数3%的数量推荐参加校级评优的毕业论文评选。评选参考标准:

1.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利于综合训练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2. 内容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及实用性;

3. 文字表述清楚、简炼流畅、逻辑性强、所提供的材料齐全、图表清晰、论文格式符合写作要求;

4. 推荐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字复制比原则上应小于等于10%


本实施细则由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系负责解释。


预防医学系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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