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5-03-19 00:00  点击: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正公开。
3.坚持全面考察。
4.坚持客观评价。
二、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总分 305分  外语45分  政治45分  综合180分),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 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在复试开始前,需对考生在进行资格审查。
3. 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 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照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5. 实行差额复试,上线考生超出招生计划的,按一定比例自行确定复试人数;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6.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已经缴纳复试费参加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不再重复缴费。推免生只需要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复试和体检,不需交费。
三、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一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③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④本科阶段委托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⑥《吉林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上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确认盖章)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2)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吉林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吉林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3)体检
体检材料 1.每人带2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表在各校区医院领取。
         2.上午体检者晨起禁食水,下午体检者中午禁食。
         3.体检费55元。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由学院按入学考试要求,统一组织考试和批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具体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在进行面试工作;
⑤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测试时,必须保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外语专业的考生。
外语听力:由学院按入学考试要求,统一组织考试和批卷。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30分。
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每位考生时间10分钟,满分20分。主要考核口语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熟练程度。形式包括自由提问、即兴表述。
(4)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招生单位要单独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复试的总体要求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致,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五、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面试为90分),对在复试中成绩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招生考试总成绩中,初试成绩一般占60%,复试成绩一般占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60% /500 + 复试成绩*40% /250】*10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关于调剂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以在校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但不允许跨学科门类调剂。校内调剂考生要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3.校内调剂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校内调剂申请表”(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下载),送交我院,并统一报送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校内调剂考生的电子文档转交接收单位,再进行复试。校外调剂的考生需填报“校外调剂申请表”(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下载),由我院汇总后报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在复试工作后期进行复核。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校外调入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次复试。
4.对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我院应积极向校内外其他招生单位的相关相近专业推荐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于符合其要求而我校不能录取的考生,可按要求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七、关于信息公开
咨询及申诉渠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431)851619431。
八、复试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8:30-11:00
地点:学院三楼报告厅 
2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复试
时间:2015年3月24日下午13:00--15:30
外语听力复试13:00-13:30
专业课考试 13:30-15:30
第一组地点:地下室教室1
第二组地点:地下室教室2
第三组地点:地下室教室3 
3、外语口语复试
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8:00-11:30
地点:学院二楼会议室(英语一组)
      学院二楼生物会议室(英语二组) 
4、综合面试
时间:2015年3月25日下午13:30开始
地点:
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前一楼流行病会议室
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专业:后四楼劳卫教研室
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后五楼会议室
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事法学专业:前四楼会议室
5.医药信息学:后三楼会议室
6. 公共卫生硕士:前二楼会议室
要求:
外语听力及专业课笔试均需带准考证身份证。
5、体检
时间:2015年3月26日下午  
地点:老三院保健科(新民大街与同光路交汇处),空腹前往,带一张照片及55元零钱,表格由医院提供。
6、加试
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
 
公共卫生学院
                                                   2014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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